2013年定期週報 
2013-12-17 》 103年度 海外參展補助計畫(2013/10/06-10/12)

103年度 海外參展補助計畫開始受理,補助金額大幅提高,受理期間為102年10月01日至10月31日止

下列資料為103年經濟部國貿局補助款資訊

附件為代理展資訊

提供給貴司編列明年參展預算參考

 

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持續協助廠商出國參展,業已公告103年度補助作業,

102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廠商申請明(103)年1-12月之國外

參展補助計畫。

 

   103年度補助將提升補助額度,除針對1級重點補助/新興市場多達

173個國家之展覽,每展補助金額將增加為25,000-45,000

全年度可申請補助總額將按出進口實績區分為5級,補助上限則再提升

14-30萬元,且變更攤位數計算方式為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

另自103年度起,廠商如有取消、重複變更及逾期作業等情形,將實施

「記點原則」,至關業者權益,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。

 

 

申請資格:

 一

凡向貿易局登記之公司或商號、未受暫停出進口處分、具出進口實績且無欠繳推廣貿易服務費之廠商即可申請。

二、

補助市場及優先順序:

 

1.第1級:重點補助/新興市場

 

(詳細資料請上補助業務官網(https://espo.trade.gov.tw/)參考。

 

2.第2級:其他市場(除第1級及伊朗以外者)。

三、

補助額度計算方式:

 

1.「每展補助額度」:依廠商參展市場及攤位數計算(每1攤位設定為9平方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尺,攤位數取整數,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)。

 

第1級:重點補助/新興市場:

每展補助新台幣25,000~45,000元。(自由經濟

 

示範區廠商且與跨國企業合作者,本級市場每

 

展額外增加補助新台幣5,000元。)

第2級:其他市場:每展補助新台幣20,000~40,000元。

 

 

2.「全年補助總額」:依廠商前一年出進口實績級距設定如下,總額內不限

 

各級出進口實績級距

103年度可申請補助款上限(NTD)

0<實績<100萬美元

14萬元

100萬美元≦實績<150萬美元

18萬元

150萬美元≦實績<200萬美元

22萬元

200萬美元≦實績<250萬美元

26萬元

實績≧250萬美元

30萬元

 

參考檔案:
「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」網站- http://espo.trade.gov.tw

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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